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近日聯合發布的《關于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提出,圍繞當前涉企收費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按照摸清底數、突出重點、分類規范、創新制度、部門協同、強化監管的原則,通過放開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規范一批,落實出臺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堅決杜絕中介機構利用政府影響違規收費,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強制企業入會或違規收費。大力推進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服務和收費。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完善收費監管規則,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長遠、見實效的清費舉措,切實降低實體經濟運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實際負擔。
通知說,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通過采取取消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等措施,在減輕企業收費負擔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目前收費名目較多、亂收費等問題依然突出,亟須通過清理規范,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通知強調,對以企業為繳費主體的各類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清理規范,重點是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政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時,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的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有償服務,具體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咨詢、試驗等),以及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通知明確了清理規范的措施:大幅減少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全面清理取消違規中介服務收費、深入清理重點領域和環節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加強市場調節類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
通知強調,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清理規范工作,要堅持清理與規范相結合,堅持清理與減負相結合,堅持清理與查處相結合,通過全面清理規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