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的家居行業,電商不斷涌現,o2o平臺也不斷更新,那么對于燈飾行業來說,又該選擇哪種電商模式,讓o2o模式真正落地呢?是選擇從廠家到線下,還是應該選擇從經銷商到線下呢?
不同產品有不用的電商運用模式
我認為不同產品應該選擇不同電商運營模式,而不應該一味跟風。別人淘寶、天貓、京東、阿里巴巴、唯品會開店,你也開,別人銷量一路飆升,你卻不一定,因為這些平臺開店需要專業團隊去運作,也有些技巧,也有它的門道,盲目進入一定會血本無歸;別人自建平臺,你也自建平臺,花了幾十萬真正建起平臺才發現沒什么用,平臺推廣不出去,銷量起不來,最后廢掉。
按照產品銷售的方式來說,運營模式有兩種。一種是廠家通過線上直接銷售給消費者,就是我們所說的Factory to customer(F2C),另外一種是F2B,最初F2B是指工廠直接供貨給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由第三方進行銷售,之后衍生出工廠自建電商平臺銷售給經銷商。
就照明行業來說,產品總的分為兩大類:照明和燈飾。照明類產品大部分為定型產品,運輸方便、安裝簡單、售后服務少,可以有一定庫存,線上銷售后可快速直接發貨,做這種產品的企業可以選擇廠家直接到消費者的方式,即F2C,去除中間環節,讓利給消費者,增強產品競爭力,當然平臺的推廣是關鍵。
燈飾的產品可考慮F2C的模式 讓o2o真正落地
而燈飾類產品則不一樣,因為燈飾類產品有很多特性,比如,產品的款式更新較快,不適宜做庫存,導致生產周期較長,無法滿足線上銷售快速出貨的要求;第二由于燈飾類產品體積較大,配件較多,產品易碎,運輸過程中的破損率較高,需要專業運輸,不能使用普通快遞或物流;第三是燈飾類產品安裝復雜,需要有專業人員安裝,普通消費者很難獨立完成;第四是配件、清潔等售后服務較多,需要后期持續長期服務;第五是燈飾類產品的燈光效果需要實體店來展示。這些特性都決定了燈飾類產品需要有實體展示店和各地服務人員,這兩個要求都可以由經銷商來完成,所以,燈飾類產品的生產企業可以考慮采用F2C的模式。線上的銷量歸屬到各地經銷商或服務商,由他們來完成線下實體店展示、配送、安裝、售后服務等環節,真正實現線上銷售,線下實體展示、服務,即O2O落地。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所以燈飾企業在選擇電商運營模式上,應該從自身產品出發,尋找適合自己的,而不要盲目跟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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