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美國體育大公司的耐克、阿迪達斯、安德瑪、彪馬都沒有動靜,是乎對他們都不敢興趣,目前他們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簽約球員來當形象代言人。是中國形象代言好賺錢,還是國內對于球員的門檻要求比較低,只要肯代言都不惜一切代價來簽約?
目前已知的國內體育公司簽約的球員有:阿隆-戈登、威金斯等是看準他的未來能給公司帶來財富,還是只為把球鞋賣出更高的價格來炒作,不得而知。
小編目前認為國內最成功的簽約就是安踏,安踏簽約克萊-湯普森是最好的一個典型,也是為公司帶來最大效益的NBA球星。不管場上場下,活動代言,各大場合湯普森都會穿安踏為他設計的一切球星運動品。很多公司想東施效顰去復制安踏的成功,可他們付出的代價可能沒有帶好的回報。
最典型案例就是阿隆-戈登簽約國內品牌361度品牌,公司還為他打造簽名球鞋,可從目前銷售來看,戈登的球鞋在國內還是國外都沒有一定好的銷量,這就是一次失敗的代言廣告。
反觀美國體育公司的每筆交易都能帶來最大利益關系,典型的有歐文、羅斯、詹姆斯等。一簽一個準,商業價值可以為公司股市提供快速增長勢頭。
東施效顰是最差勁的,復制別人的模式只會虧空自己,想要有好的結果只能靠自己創新,自己創造,而不是一味的簽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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